以往病人被放在一种完全被动的地位,包括谁为你看病,做什么检查,接受何种治疗,住院时间长短,收费多少由医疗方说了算。公费医疗制度下,医患之间矛盾不大。随着医疗制度改革,医疗费直接与个人挂钩,矛盾渐暴露出来了。
事实上确有一些医院在收费方面存在“问题”,上半年新闻媒体曾披露某医院在住院费中多收数千元,后经查询核实,“水分”被挤出来。笔者有一亲身体验,某医院同一药品前后两次划价药费相差10多倍,被医生指出错误得以纠正。搭车开药现象、增加不必要的检查、用高价的进口药或合资药、延长住院天数等情况仍不同程度的存在。这些给医院带来利润,却增加了患者的负担。
令人欣慰的是北京市启动了让“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”的十项基本医疗服务工程,患者将有权选就诊医院,挑大夫,可以在医院购药,也可以持处方到药店购药。北京市还规定各医疗机构要明码标价,公示于众,不得擅自扩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,全市三级医院要为全部患者提供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清单,并可进行计算机查询。这样,就医者有了看病的主动权。
将来新的医学模式是无病防病,有病早治,小病进社区,大病疑难病进医院。当医生成了“家庭”医生时,就有可能真正站在患者的立场上,为他们选择必要的检查和治疗项目把关。